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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无锡市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 可直接发放至本人啦!

发布时间:2025-11-04 10:3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助力共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税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要求,我市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进行了调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调整为一次性直接发放给个人。

  自2025年11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企业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可通过登录“江苏医保云APP”或江苏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将银行卡号等信息提供给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在职工提供完整准确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实现生育津贴发放“免申即享”“直发到人”。若职工在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的,生育津贴按照原渠道发放给用人单位。

  【1】江苏医保云APP

  1.登录注册

  参保职工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江苏医保云app,点击个人中心进入登录/注册页面,点击立即注册,输入手机号、密码,点击获取验证码,阅读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隐私协议》】,点击注册并登录即可完成注册。

  2.个人申领生育津贴

  打开江苏医保云app,点击办事大厅-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页面显示个人信息,可核对数据并修改银行卡号等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2】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1.登录注册

  参保职工进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https://ybj.jszwfw.gov.cn/#/Index),点击个人登录,选择使用江苏医保云app账号登录,江苏医保云app账号需实名认证过且认证成功后修改过一次密码,才能登录个人网厅成功。

  2.个人申领生育津贴

  进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页面显示个人信息,可核对数据并修改银行卡号等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随着这一政策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障服务水平,让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暖心的医保服务,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确保生育津贴及时准确发放,提醒各位企业参保女职工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记得及时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完善个人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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