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医保听你说”第十七期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5-09-23 09:2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1、近期通过线上申请无锡医保关系转出时,报错提示“获取人员参保信息失败,该人员存在欠费”,怎么会欠费呢?
2023年之前,无锡医保账户是每年年初预先注资全年的个人账户金额,转出时当年未参保的月份对应的个人账户将会进行清算扣除。如果账户余额不够扣减,就会出现超支情况。需补缴超支金额后才能申请医疗年限转出。
2、 员工出差时意外摔跤,但就诊时被告知不得使用医保卡结算,为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小编备注:比如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小编备注:比如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等。
(四)在境外就医的。
小编备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3、朋友在上海医院门诊化疗,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是不是可以直接划卡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异地门诊特殊病结算,需先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再提交异地门诊特殊病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备案地直接结算门诊特殊病治疗费用。
①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如符合申办门诊特殊病条件,并在无锡医保经办窗口进行“门诊特殊病”登记,登记时请选择一家异地医疗机构作为门特定点就医机构,登记审核通过后可在定点的异地就医联网医院直接结算门诊特殊病待遇;
②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③门诊特殊病治疗费用如未联网结算,可现金结算后回无锡报销,按无锡市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相关医保政策审核报销;
④办理备案后,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者“江苏省社保卡”在就医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⑤住院进行放化疗的,不需进行门诊特殊病登记。
4、我近期从苏州辞职,到无锡来工作参保了,如何把苏州关系转入无锡?
近期省内发布了《关于做好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请、即时办”工作的通知》,8月8日起单位经办人员在网厅操作了增员后,系统同步办理了原参保地上一段参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资金拨付。
5、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可以享受哪些生育待遇?
(1)产前检查费:参保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
(2)生育医疗费:参保缴费当月享受待遇。
(3)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
(4)生育津贴: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
津贴计发天数自生育之日(不含当日)前15天起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止,不得超过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