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13:0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开展无锡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项目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会计、审计等相应资质和技术优势,能够独立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

  对照医保经办机构省级监督检查要求,对中心在规范化文件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经办服务管理、医保结算管理、基金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会计、审计等相应资质和技术优势,能够独立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工作。   

  (二)申报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申报人需提供上一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申报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申报人具备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检查评估或绩效评价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五)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分析能力,近三年承担过医保类项目核查工作。

  (六)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分析能力。

  (七)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无锡市医疗保障经办基本情况和特点,对医疗保障业务核查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八)申请牵头人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检查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九)本项报告为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工作中推进使用,应恪守保密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不得将本项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中心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检查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7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医保局网站下载《江苏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情况检查评估表》(附件1)和《市医保中心内部控制检查项目打分表》(附件2)。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11月27日17:00以前将盖章的相关材料(包含:报价、实施方案、项目进度及保证措施、质量控制及保障体系、资料质量控制及保障体系、廉政建设、企业技术力量比较、响应单位综合能力等,一式三份)密封后送至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人事部。

  (五)组织评审: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及材料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对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不得超过12万元。

  七、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广瑞路2号,1号楼10楼1008房间,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徐昌

  联系电话:0510—81920120

  附件1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表.xlsx

    附件2市医保中心内部控制检查项目打分表(2)(1).docx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微信

医保咨询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