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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经办大厅地胶加铺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14:4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进一步推进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经办大厅环境,提升医保经办形象,拟在经办大厅原地胶上再加铺一层地胶。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经办大厅地胶铺设项目的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经办大厅地胶加铺项目;

  2.采购方: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

  3.项目最高限价:13万;

  4.采购方式:根据评分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内部综合评分,择优遴选;

  5.施工时间:该项目所有施工应在2024年10月1日-7日内完成。

  二、项目要求

  对经办大厅(总面积约900平方米)原地胶进行整修、再加铺一层新地胶。主要内容包括:

  1.经办大厅办公设施搬运、强弱电切断等;

  2.原地胶整修、清理、保洁等;

  3.新地胶铺设(新地胶为整色地胶,质量好,环保,耐磨不易损耗,颜色与原地胶基本一致)、拼缝焊接、压条安装等;

  4.办公设施搬运恢复、强弱电恢复、垃圾清运、完工保洁等。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资质;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不得转包、分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工作组织和安排

  1.申报期限: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

  2.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9月11日17:00前,将盖章的遴选材料提交至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医保中心10楼1010办公室。递交资料时间为申报期限内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7: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遴选文件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遴选文件需编有目录,以便打分时查询;

  (2)遴选文件正本及副本由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按要求分别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装在不透明的纸质文件袋里,文件袋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3)遴选文件正副本,文件袋封套应写明项目名称、遴选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遴选文件的所有签署人名应保持一致。

  4.组织评审:市医保中心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资质实力、技术方案等方面,按评分标准(见附件)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5.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五、联系方式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左先生    联系电话:0510-81920111

  附件: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经办大厅地胶加铺项目评分标准.doc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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