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30 11:13 来源: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MB1938922/2024-00033
- 发文日期
- 2024-05-30
- 公开日期
- 2024-05-30
- 文件编号
- 锡医保函〔2024〕5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
- 函
- 关键词
- 医疗,医药,医保,药品市场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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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江阴、宜兴市医保局负责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