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续签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续签工作的通知
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续签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6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江阴、宜兴市医保局负责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续签工作的通知(详见: 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3/8/16/art_74038_10985841.html)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 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