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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2-24 10:35    来源: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MB1938922/2022-00009
发文日期
2022-02-24
公开日期
2022-02-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医疗,医保,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苏医保规〔 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锡医保监〔2020〕1号)即行废止。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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