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2-24 10:35 来源: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MB1938922/2022-00009
- 发文日期
- 2022-02-24
- 公开日期
- 2022-02-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医疗,医保,通知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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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苏医保规〔 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锡医保监〔2020〕1号)即行废止。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