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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医保经办服务咨询外包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4: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的各项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中心医保服务咨询外包项目的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资质。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工作任务

  聘用5名工作人员,主要完成大厅经办引导、现场服务咨询、经办环境维护等工作,能够服从医保中心安排的医保经办服务咨询方面的其他需求。

  四、具体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经营状况良好。

  (二)团队负责人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具备相关人力资源从业资格,具备突发事件协调处理能力、熟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

  (三)团队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备与项目开展相匹配的专业、学历、资质、经验,熟悉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基本情况和特点,对医保等相关业务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投标单位针对岗位情况,制定服务场所管理制度,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保证人员到位的时间以及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员及时更换,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

  (五)本项目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工作中推进使用,应恪守国家保密法或相关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不得将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中心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6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项目承办申请书》(见附件1)。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2年1月26日17:00前,将盖章的《项目承办申请书》及相关遴选材料提交至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医保中心10楼1009办公室。递交资料时间为申报期限内每个工作日9:00~11:00,13:00~17: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遴选文件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遴选文件正本及副本由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按要求分别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装在不透明的纸质文件袋里,文件袋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3)遴选文件正副本,文件袋封套应写明项目名称、遴选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遴选文件的所有签署人名应保持一致。

  (五)组织评审:市医保中心组织评审小组,拟于2022年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广瑞路2号十楼1011会议进行评审,从单位资质、服务经验、报价等方面,按评分标准(见附件2)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市医保中心将对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29.5万元。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左叶平

  联系电话:0510-81920111

  附件:1.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保服务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附件1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pdf

      2.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保服务咨询外包项目打分表

      附件2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保经办服务咨询外包项目打分表.pdf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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