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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21-06-28 10:4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待遇享受条件

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后,居民医保参保人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时若符合大病医疗报险起付线要求会直接结算,无须二次报销。

待遇标准

人员类别

分段

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普通人员

1.8万元(含)及以下

0

1.8万元-10万元(含)

60%

10万元以上

80%

医疗救助对象

0.9万元(含)及以下

0

0.9万元-10万元(含)

65%

10万元以上

85%

*江阴、宜兴医疗保障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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