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
发布时间:2021-06-28 10:2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病种:1、恶性肿瘤(放化疗) 2、丙肝3、重症尿毒症 4、精神病5、血友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保障对象:正常缴纳居民医保且不在待遇等待期内,已登记门诊特殊病种。
支付限额:门特与住院总费用累计计算,封顶线为符合医保费用20万;统筹区内连续缴费满5年为25万。报销比例为90%。
*江阴、宜兴医疗保障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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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病种:1、恶性肿瘤(放化疗) 2、丙肝3、重症尿毒症 4、精神病5、血友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保障对象:正常缴纳居民医保且不在待遇等待期内,已登记门诊特殊病种。
支付限额:门特与住院总费用累计计算,封顶线为符合医保费用20万;统筹区内连续缴费满5年为25万。报销比例为90%。
*江阴、宜兴医疗保障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