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待遇保障专栏 / 基本保障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门诊

居民医保门诊两病

发布时间:2021-06-28 10:2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保障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不在待遇等待期内并登记为“两病”(高血压、糖尿病)

  用药范围:“两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符合国家目录的药品费用,在普通门诊待遇用完后直接进入“两病”用药保障。

  待遇标准: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基金最高支付800元(含普通门诊报销部分)、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基金最高支付1000元(含普通门诊报销部分)。约定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60%,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50%;未经定点社区医院转诊直接前往其他医院就诊的不予报销。

  *江阴、宜兴医疗保障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

微信

医保咨询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